盐山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盐山县职业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培养了近万名初级技术人才。随着全县产业升级改造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缺口越来越大,职业教育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为满足各行各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快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冀政字〔2019〕15号)、《沧州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沧政字〔2019〕11号),结合盐山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创新产教深度融合的办学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积极兴办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新时代创新经济驱动强县、生态宜居美丽盐山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投入,全面改善提高办学条件、实现标准化优质化办学。经过5-10年时间,全县职业教育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按照国家、省、县的有关规定初步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达到60%。建成3个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学前教育、计算机、机械制造)。加大京津冀合作办学力度。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实现协调发展。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就业创业的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新建一所容升学、就业、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教育培训基地。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

按照“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的原则,把握好职业教育改革正确方向。以标准化建设引领职业教育发展,严格执行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国家办学标准、教学标准和质量标准。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和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构建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探索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工信局、县财政局)

(二)大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积极持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双扩大”(扩大办学规模、扩大招生数量)工作。按照适龄人口发展趋势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学位充足,实习实训条件先进。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22年,县中等职业学校要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基本实现职普招生比45:55目标。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改善、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加强统筹力度,强化县职教中心的“中心”地位,充分发挥“中心”作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职教中心应办成县域经济中心、人才中心、文化中心、科学实验和科技推广中心。

小学开设职业启蒙教育和劳动课,初中开设生涯规划教育和劳动技术课,普通高中重视发展学生的职业理想和技术能力,引导学生科学认识、合理选择职业发展方向。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盐山县中学、县职教中心、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工信局、县扶贫办)

(三)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在学前教育、护理、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以及招收退役军人、社会青年等人群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兴办高等职业教育。

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引导有能力的中高职毕业生到高层次应用型大学深造。积极建立和引进应用型大学。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工信局、县税务局、县扶贫办)

(四)加强主城区职业教育龙头建设

根据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达标验收标准,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荐职业教育综合基地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双扩大、双提高”工程,扩大办学规模,扩大招生数量,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紧密度,增强服务主城区产业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工信局)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职业学校专业设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用工需求,统筹职业学校专业布局,优化专业设置,加强骨干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围绕全县大、中型企业人才需求发展专业,重点发展现代服务、城市管理、园林绿化、会计电算化、汽车运用与维修、管道装备制造技术等专业。积极探索“专业+实体”的专业建设模式。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工信局)

(六)深化职业学校教学和科研改革

坚持以能力为本位,以素质为核心,坚持专业设置对接产业需求、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的原则,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人才需求,培养方案强化整体设计、系统培养和贯通实施。注重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职业技能训练与职业精神养成相结合。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业院校课程建设,及时吸收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行工作过程系统化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化教学等基于行动导向的课程实施模式,使学生在工学结合、完成项目和案例的学习实践中,学到真本领、真技能,增强教学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学生创新创业思维及能力培养,坚持知识学习、技能培养与品德修养相统一,把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人文素养和健全人格的培养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改革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学生的职业精神、技能水平、综合素质为评价重要内容,建立行业、企业、学校、社区、学生家长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鼓励县职教中心举办师生技能大赛和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支持职业学校师生积极参加市、省、国家和世界技能大赛,以赛促教促学,彰显职业教育特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部署,开展1+X证书制度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职业学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工信局)

(七)健全立德树人和技能扶志扶贫机制

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职业学校开展好“文明风采”活动。全面推进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将正确先进的产业文化、企业文化、职业文化、工匠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创新创业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文化建设。

扎实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校资助补充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精准招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到中、高职院校深造。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和残疾人,开展技能脱贫攻坚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北京新发地盐山分区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

(八)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依托职业学校大力开展企业在职职工、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农村劳动力转移、贫困家庭就业创业等各类培训。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办学网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放资源,积极创建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实验区、示范区,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完善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政府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有关行政部门简政放权并履行好监管职责。相关下属机构要优化服务,对于违规收取费用的要严肃处理。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

(九)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建立县发展和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商务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构建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新体系。从2019年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编制、发布盐山县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明确各职业工种紧缺程度。校企共同研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完善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构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倡导开发、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库。

鼓励职业学校依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可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施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建立规模以上企业把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贯彻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的国家制度,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十)打造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推动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技能训练、技能竞赛、技能鉴定、创业孵化、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服务。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十一)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双师型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施教师综合素质提升计划,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术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以提高教师动手操作、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强化县职教中心专业教师技能培训。组织县职教中心专业教师参加年度国培和省培计划,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研修、考察和实践。举办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以赛促教,提升教师专业水平。与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吸引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技能人才到职教中心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扩大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职教中心在编制内自主录用教师,并将15%的编制名额用于聘请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落实河北省“燕赵大师、燕赵名匠”及“精英大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县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十二)加强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紧密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县经济转型、产业升级需要,大力发展机械制造、计算机、财会、市场营销等专业,改造升级农林专业,撤并电子电工等专业。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工信局、县财政局)

(十三)改进教师管理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完善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推动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的职业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支持职业学校专设流动岗位,推行职称直评直聘制度,支持学校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

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加强高技能人才服务保障及待遇。机关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企业招工时,对职业院校毕业生,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机关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研究制定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省市奖励标准,对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的职业学校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支持用人单位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其待遇。指导企业不唯学历和资历,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联合攻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向公办职业学校拨付经费。切实落实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且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落实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1000元政策,并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标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五)推进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

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政府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办学,开展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激发职业学校办学活力。鼓励社会力量以资金、土地、装备、技术、人才等多种要素兴办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依法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各方按一定比例持股,按约定享受相应收益。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共同开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专业、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专业。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职业教育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六)完善县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政府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扶贫办等部门组成,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县教育局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教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