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学费政策简介

(一)中职资助对象和标准

国家中职免学费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我省享受免学费政策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0%确定。目前免学费标准是:位于11个设区市市区的学校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位于县(市)城区和乡镇的学校平均每生每年1600元。

(二)免学费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资料。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享受免学费无需申请,只需提交户口证明材料;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需按学年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成员或本人的低保证、残疾证,街道委员会或村委员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重大疾病证明材料等。

(2)学校初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结果在相关学校内或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简介

(一)中职资助对象和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确定。纳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目前助学金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二)助学金管理工作流程

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2)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成员或本人的低保证、残疾证,街道委员会或村委员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内容应包含受资助学生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贫困的原因、开具证明信的人签名、村委会或街道的公章,开具时间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等。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结果在相关学校内或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国家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发卡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

三、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政策简介

(一)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立合理分担机制,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二)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